在我十年話多唔多的教育心理學家生涯中,我見證了不少現象反復出現,這些現象逐漸讓我培養出一種專業直覺,俗稱「聞到陣味」。其中一個明顯的模式是:當幼童(五、六歲那麼小)出現暴力行為,例如飛櫈推枱掟人,這往往是家庭暴力或疏忽照顧的跡象。
試想想,幼稚園教育是用愛浸死你,無必要郁手鬱腳。考慮到這個年齡階段的孩子們自行出外接觸的機會有限,他們不可能完全受朋輩的影響。那麼,他們的這些行為模式又是從哪裡學來的呢?一方面可能是媒體,像是YouTube的影響,但這更多的是疏於監管;而另一方面,且更為主要的,則是孩子從父母那裡有樣學樣。
小朋友將父母視為偶像,父母的一言一行都會深刻影響他們。如果父母在家中郁手郁腳,小朋友自然會認為這是解決問題的方式。處理這些兒童的行為問題時,我發現透過管教諮詢能夠迅速見效,立杆見影。
最近,我代表公會在立法會上反映對《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》的意見,立法原是值得加許,而且勢在必行。一旦立法通過,政府需要對新加入的同事以及現役的專業人士加強培訓,以確保他們能在保護兒童的同時,也保持有效的治療關係。例如,如果有小朋友有遭受家暴的嫌疑,如何在調查期間拿捏舉報與否、舉報的時機,並同時避免破壞治療關係以做到有效的治療工作,將是重要的課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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